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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学分银行院校公约

时间:2023-07-30 06:09:00  作者:河南成教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提出的“建立成人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构建通过各种学习渠道成才的‘立交桥’’ ”的要求,加强各高等继续教育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进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促进高等继续教育的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以下公约。

第一条  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分银行是以终身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各类继续教育机构之间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的新型学习制度与教育管理制度为保障,由政府主导,面向全民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的管理与服务机构。

第二条  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参与对象为我省各高等继续教育机构,包括普通高校的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及各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院校等。

第三条  坚持互信、互惠、互利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尊重合作各方的办学权益和知识产权。

第四条  制定学分银行建设标准。统一高等继续教育不同办学形式的入学资格、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等相关专业标准,为高等继续教育学分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的建立奠定基础。

第五条  探索高等继续教育校际合作模式。鼓励院校之间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资源互换、共建共享、委托开发、有偿服务等方式,促进校际资源共享机制的形成。

第六条  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充分发挥各院校的学科和资源优势,促进共建共享,逐步整合、优化优势教育教学资源,提高资源的应用效率。

第七条  建设数字化资源应用平台。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完善资源应用平台的功能,拓宽资源的应用范围,促进教学资源的跨校际、跨专业共享,满足多终端学习需求,实现优质资源随处共享、随时可学。

第八条  建立教学服务设施的共享机制。开发全省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服务设施信息管理系统,推进高等继续教育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和实训基地、校外教学站点等教学服务设施的开放与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第九条  建立教师资源跨校共享机制。开发全省高等继续教育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

第十条  签约院校在政府部门主导下,协商成立组织机构。签约院校的高等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公约条款的实施。未尽事宜,由签约院校共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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